目前分類:翻譯的日子 (1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譯後感言》

馮麗莎這部《牡丹迷情( Peony in Love)》是以《吳吳山三婦合評牡丹亭還魂記》的故事背景為題材所寫的小說。

 

湯顯祖所寫的《牡丹亭》,故事是敘述宋代一正值青春、家教甚嚴的太守之女杜麗娘,一日作夢,夢見與一柳姓書生在後花園的牡丹亭邂逅並兩情繾綣,醒後因相思成疾,在自繪了一幅畫像不久便香消玉殞。杜家依其遺言,將她葬在花園的梅樹下,並將後花園的那一院落劃出,設立庵堂安置麗娘的神位。死後的杜麗娘到了幽冥,由於第十殿閻羅被玉皇大帝裁撤,無閻王審判,直到三年後新判官到任,才從枉死城被調出來審判。閻羅判官發現她的死因離奇,調來花神、姻緣簿以及生死簿查察案情,確認麗娘陽壽未盡,且跟新科狀元柳夢梅有宿世姻緣,兩人在紅梅觀相會,先幽歡後成婚配,於是放她出枉死城回陽間跟柳夢梅續緣,並命花神看守她的屍身不得讓屍身腐壞。

 

人死三年還能復活,這樣的故事或許荒誕,但作者的本意原本就是想凸顯愛情的魅力跟魔力,更想闡明真情真愛若是達極至,人可以死而復生。但由於是在封建時代,這樣一部等於是在鼓勵少女不要聽任父母之命的婚姻安排,要追求自己的理想跟幸福的書,可以想像這本譽為『玉茗堂四夢』之最的戲曲所造成的轟動跟衝擊。沈德符的《顧曲雜言》在評《牡丹亭》時,說:『《牡丹亭》一出,便家傳戶誦,更使《西廂記》幾乎減價。』

 

有沒有減價,身處現代的我們無從得知,可以知道的是,它的盛況肯定比瓊瑤在這數十年間於兩岸造成的風潮跟現象有過之而無不及。我記得我第一次要買瓊瑤的小說時,書店的老板娘怎麼說都不肯賣《煙雨濛濛》、《窗外》、《幾度夕陽紅》、《翦翦風》、《三朵花》、《紫貝殼》……等悲劇收場的書給我,只極力推薦《秋歌》。她一直強調那一本剛出版的小說最好看。現在想來,那位當時看起來有徐娘年紀的老板娘是個非常有愛心的人,肯定是墨子的門徒,不願意青春少女染上灰色氣息。

 

《牡丹亭》的曲詞極美,對白令人拍案驚奇,內容豐富、架構扎實、情節高潮迭起,從出版後就頗受各界的好評,也受梨園的喜愛,又由於詞不好唱,當時格律派的人沈璟、呂玉繩,乃至後來的臧晉叔、馮夢龍都有刪改,衍生了許多版本,而湯顯祖本人很反對別人刪改他的著作。他說:『為了唱律,即使是增減一、二字,也都與他原本的意境大相逕庭。』。《牡丹迷情》中的女主角陳牡丹便是因為迷上《牡丹亭》蒐集了十來個版本,並逐一訂正;不,應該說是《三婦評本》作者之一:陳氏。之所以稱她為陳氏,是因為她原本的閨名已經不可考,只知道為了避婆婆的名諱,她的父親將她的名字改為『同』。

 

《吳吳山三婦合評牡丹亭還魂記》被譽為世界上第一本女性批評文學。但更傳奇性的是這本書的產生始末。它不是一個女子的書評著述,而是三個女人,三個前後嫁給同一個男人的女人寫的《牡丹亭》書評。她們沒有一個是小妾,全都是吳人的妻子,而且都是在十六、七歲的時候嫁給他。吳人,字吳山,文才過人,當時被譽為西泠三子之一,他的第一任妻子陳同,是個才女,但在臨出嫁的前幾天病逝。隔了數年,吳人娶談則為妻。婚後三年,談則亡故。十多年後,吳人再婚,娶錢宜為妻。不僅吳人本人酷愛《牡丹亭》,陳同、談則、錢宜三個女人也都愛極《牡丹亭》,都寫了眉批。錢宜為了要讓其他兩個女人能在歷史的洪流中留下她們的才名,拿出了陪嫁的首飾典當變賣作為刻板印刷經費,還請當時名噪一時的蕉園詩社的眾才女寫跋。吳人本人也概述出版緣起的始末,這才有了這本被譽為世界上第一本女性文學批評的問世。

 

馮麗莎以她豐富的想像力,跟細密的考究功夫,寫出了這本《牡丹迷情》,將三百多年前的時空介紹給現代人。隨著故事的情節,讀者可以悠遊《牡丹亭》、可以一窺高彥頤這位外國女子對中國古代婦女研究,透過麗莎的筆,描繪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所展現的一角。讀者更可以從麗莎在她所著《牡丹迷情》小說的跋裡,閱讀到《牡丹亭》對當時名門閨秀、才女的種種影響,乃至如何受到保守勢力的圍剿。

 

在我翻譯這部小說的期間,我碰到不少難題。有屬於文字、文辭的,有屬於習俗的,有屬於時態的。在小說中,除引用自《牡丹亭》、《三婦評本》可以找到的原文,我就盡量將前後的原文一並附上,以供讀者做參考,至於裡面出自女主角、女主角之母、男主角的詩詞,我盡量按照原意翻譯,但是有時為了韻腳跟文字對仗便與原作英文有所差距,在此先告個罪。我曾寫伊媚兒給馮麗莎小姐向她請教陳家書房的一副對聯,及書中一關鍵性的詩詞的原文。麗莎很快即回信,告訴我她無法提供原文,她說那副對聯是她在參訪蘇州一私人園林時有人將書房裡的一幅對聯翻譯給她聽,她並沒有記下原文。至於女主角之母所寫的那首詩詞,是她的創作。於是我將我的譯稿跟意思告訴麗莎,說我大概會怎麼翻譯,徵求她的同意。等待的時間很是忐忑,因為之後的這封信我是在元月十三日寄出,卻沒有像先前的那封在隔天就得到回音,而是一直到十九日才收到回信。麗莎一開頭就先說抱歉,說她遲了這麼多天才回信是因為她這些天都不在家,去蒐集她新書的資料了。她說她很高興這本小說是由我來翻譯,客氣的稱讚我這麼用心(汗顏啊)

 

在有關祭祀的習俗、冥界的傳說方面,我得謝謝好友君玲跟她的先生奇旺的幫忙蒐集資料跟解說。在小說裡,人死了以後,神主牌位入了祠就成了祖先。不過奇旺說,人死了以後,起碼要過一年才會真的感覺到自己已經往生,也才會知道自己已經升任祖先輩。

根據佛經,六道中的餓鬼的樣子是形容枯槁,面貌醜惡,頭髮散亂,爪尖長利,腹大如山,喉細如針,面上噴火。他們常年處於飢餓狀態,可是別說食物無法吞,即使水也沒法下嚥,而且常為飢火所燒,縱有食物,一入口裡便成火炭。從形容上看,餓鬼的長相應該跟魔戒中的咕嚕差不多。

 

在《牡丹迷情》中,女主角陳牡丹死後仍一心一意的想著吳人,想著他會娶她,會因為愛情圓滿而復生,絲毫不自知她已因執著、貪念墜餓鬼道,淪為餓鬼。讓一個如花美貌、才情敏捷的少女只因為一心想跟意中人得成眷屬,又因心知在有婚約的情況下那是永不可能的事,以致一步步走向自絕的路,已屬殘忍,更殘忍的是在她臨終前才曉得她的意中人即是跟她有婚約的人。而彷彿那還不夠慘,作者竟然給了她淪為餓鬼的安排。幸好作者沒有太狠心,讓她的外貌也變成餓鬼的樣子,讓見得到她的人,都只看到她的美麗。不過,佛經也有說,心中有佛,自然相貌圓滿。

 

中國長久以來一直是個男尊女卑的社會,種種的禁錮令女子千百年間不但行動受到限制,思想也受到箝制,自己的命運也是掌握在別人的手裡,難怪那些才女們都要大嘆命如一葉。

 

不過,新近讀了幾次的地藏菩薩本願經後,我有了一個新想法。我開始認為古人錯解了一些經典對女人的價值認定。而當偏差現象成了一種俗見後,數如恆河沙的女子也就成了一個個的無奈,莫不渴求解脫,希望下一世再也不要當女人。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再談那幅對聯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何謂相思病?

Lovesick

這個字的意思,要說明得用很長的話語,因為它是病名,是為愛患得患失,心神不寧,輕一點的症狀是:吃不下,渾身無力,精神不集中,如果一直沒能對症下藥,到後來就會形銷骨立一命嗚呼,這樣的病,如果用現代的話來詮釋,應該用戀愛症候群會比較恰當。不過,我們也有一個現成的詞叫:相思病或是單思病。

典型的用法,可以拿梁山伯跟茱麗葉作範例,因為他們都是愛到極致,為愛奉獻他們年輕的生命。

那如果是用在已婚的女人身上呢?

我現在就是碰到這麼一個問題。翻譯上的問題。

由於想不出一個貼切的翻譯,我又上網去尋找靈感。找呀找,居然讓我發現了一篇挺好玩的文章,我把它剪附如下,分享大家:

 


病名:相思病

發生對象:

相思發病,有年齡差別。生于年輕之人多,生于年老之人少。蓋因年少者,血氣未定,每易感情衝動;年長者,血氣已衰,多有精力不濟。有未成年人早戀之相思,謂之早鍛鍊;亦有老年人黃昏戀之相思,謂之夕陽紅。

 

發生誘因:

相思病亦有明顯誘因。如一封情書,一通電話,一張照片,一個微笑,一對秋波,一句調侃,一條圍巾,一方手絹,一朵玫瑰,一雙襪子,一塊糖果,皆可誘發相思症狀,千奇百怪,不勝枚舉。其中意味,或曖昧,或明了,說不清,道不明;其中關係,或直接,或間接,剪不斷,理還亂。

 

發生季節:

相思發病,有季節性。以春季高發,夏秋冬較少,乃受荷爾蒙分泌之影響。故對于相思病患者,有懷春思春之說。看蝴蝶采花,即芳心暗許;見雨燕戲水,則顧影自憐。聽兩個黃鸝鳴翠柳,雲淡風輕,恨不能卿卿我我;望一行白鷺上青天,渚清沙白,怎消卻恩恩怨怨?因其存在極為複雜之思惟活動,故人類之相思雖與本能相關,但與動物發情有根本區別。又與氣候有關,如遇雨雪冰霜則病情加重,天朗氣清則稍有緩解,風和日麗則蠢蠢欲動,月明星稀則難以忍受。

 

發生病理:

相思起病,乃外感六淫、內傷七情所致。

何謂六淫?風、寒、暑、濕、燥、火。

  • 風邪致病,發病迅速,易于流行,變化無常,以追星族為易感人群。
  • 寒邪致病,氣血不暢,四肢不溫,淒淒慘慘戚戚,查其病史,多曾受冷水所潑,或遭冷眼相對。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今天要用到美『倫』美奐這個詞時,才發現它在輸入法變成美輪美奐了。明明我受教育期間,《教育部》發出的教科書是美『倫』美奐呀。

一查網路,更是傻眼。什麼ㄌㄨㄣˊ都有。

除了美麗絕『倫』跟無與『倫』比的倫外,真的『輪』子的輪也有,另外還有這個『侖』,連山『崙』的崙也都有………

 

好,那,哪一個是已經約俗成是的成語?

再一查,有一則說︰

《禮記‧檀弓下》︰“晉獻文子成室,晉大夫發焉張老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

 

看來,不必去查約俗成是是哪一個了。

只是,我現在多了一個憂慮,我還沒有去驗證美麗絕倫跟無與倫比的倫,不知道她們是否依舊,還是也被抓去整形了?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Do not care about fame. Be modest

In this way you will be found by others to be special

 

作者說那是一副掛在書齋的對聯。

書齋的主人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主人是書香世家子,幾代均出仕,滿清入關後,主人跟當時絕大多數的文人一樣,基於忠臣不事二主的儒家風範,過起韜光養晦的生活。

【外話一:在這樣的背景下,主人的座右銘不是應該是反清復明,漢賊不兩立嗎?

【外話二:八成這幾天又被電視新聞污染,才會有多餘的聯想。畢竟再怎麼滿漢藍綠,生活不會是時時刻刻都是政治化的。】

 

總之,看到這句英文時,我聯想到的是:滿招損,謙受益。想到:沽名釣譽,是儒家最大的忌諱與不屑。

想到儒家講究的是:君子當謙沖為懷,以仁義為作人根本。

 

本以為應該是作者從論語、諸子百家、菜根譚之類勵志書籍擷取的文句,找了幾天的網路,最後放棄了。

好吧,雖然離元宵還很遠,就把那兩句英文當出燈謎的謎題來射吧。

上聯得有"""謙虛"嵌進去。

不求揚名立萬?         唔,太長,得修剪。

不求虛名?                 嗯,不求跟"不要在意""不要在乎"有段距離耶

不好虛名但求誠謙?

 

傷腦筋,還是先把整句翻譯出來,再來修剪好了:

《莫在意虛名凡事但憑虛懷若谷之心,由是他人自能發現汝與眾不同之貴》

………………………………………………………………………………..

就這樣,上面那段翻譯被我一丟就丟了一個月。

前幾天,有個中文詩詞很厲害,但是是個黑手,是個搞機械的教授剛好上線,還不知死活自己跑來敲門。

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立馬丟了過去。

沒片刻,他將我寫的上半句,做了翻修改:

 

虛名莫在意 凡事謙虛對

 

我問他下半句呢?我早料到他會碰到跟我一樣的難題,如果前面那一句無法用五言或是七言寫出,將會無法對仗。

果然,為了前面,他增生了五字,湊成了絕句一首。

 

印烙他人心 高貴自顯現

…………………………………………………………………………………..

如果故事只有這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

在我一面跟那位朋友研究那句翻譯的同時,我另一方面正在跟JO交換對的看法。說著說著,我這支瓶子又不按牌理出牌,跳出主題,告訴JO我正跟人在為一個對子傷腦筋。他很謙虛,說他很久沒鑽研那一塊了。可是當我把原文跟我們正在琢磨的翻譯轉貼給JO時,不到半分鐘的時間,他居然key出了令我驚嘆的句子:

 

但求虛心去虛名  虛實高低自不同

 

當我指出special?

他馬上又丟過來:

 

但求虛心去虛名 雅俗仙凡自不同

………………………………………………………………………………………..

對聯,自然是必須兩句解決。

我跟友人琢磨出來的文句較接近原義,可是語句超出了對子。

Jo的文學底子果然深厚,一出手就有了對聯的格局,意境也高。

只可惜跟原義有點距離,要不然,我就可以當個copycat坐享其成了。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Forty-nine days after my death, my family crowded into our ancestral hall for the dotting of my ancestor tablet and a final goodbye. Storytellers and a handful of singers gathered in the courtyard. Some of the great distinctiona scholar or member of the literatiis always given the honor of placing the final precious dot on the ancestor tablet.』

 

這段話讓我看了很久。

 

據說:人有三魂。人死時,魂魄會分開,一條留在肉體,一條到陰間報到,一條留在人間,跟在神主牌邊,等到點主後,那條遊魂就能入主不會變成孤魂野鬼。『點主』這個名詞在前面就出現過。為了弄清楚點主是什麼意思,我還特地請教來為我祖母超度的師公。所謂的點主,就是神主牌上的主字那一點,是空的,沒有點上去的,要由點主官拿硃砂筆點上去。

 

至於陰間行程的那一段,我了網路,也問了夏娃,請夏娃幫我問她的尪仔,結果夏娃很夠朋友寄給我一本『地獄遊記』。寄的時候還很擔心會又不見。她家老大則鐵口直斷不會又丟掉。他說:人家一打開,肯定會嚇死,一定會不敢拿走,會送回來。

 

這一段的前面是說:女主角因為相思病而死,陰魂到了陰間後,經過了秤子,秤過了靈魂的業,也驚險地走過了惡犬村,上過孽鏡臺,之後就卡在望鄉台。到了七七,她應該到了十殿閻羅輪轉王那裡,可是她沒有。於是她從望鄉台那裡看到陽間這邊親人為她舉行的喪儀。

 

而這一段是說,要舉行點主這天,她的爹娘、叔叔嬸嬸、堂妹們群聚在祠堂。點主通常都會請地方上有名望或是碩儒來點。

 

但是中間的那一句是怎麼回事?祠堂外的庭院站著說書的、唱歌的???

如果是讀祭文,有需要請說書人來?

請說唱?

難不成台灣一、二十年前很風行的孝女白瓊其實不是突變,是經過演化而來?

 

唉,我實在很寧可我的頭髮變白,而不是狂掉!!!!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翻譯上的問題層出不窮。

要不要入境隨俗,要不要依照當地、當時、當年代的用語跟習俗來翻譯?

我要不要讓Peony in Love的男主角效法郭靖或是賈寶玉,叫女主角的時候是用:「牡丹兒」或是「同妹妹」,女主角效法黃蓉叫她的如意郎君:「人哥哥」?

 


 

我記得蔣中正死時停靈在國父紀念館,當年去瞻仰他的遺容幾乎是全民運動。後來他移靈大溪時,我們全家也排了老半天的隊進去看慈湖、看他。當時的想法是:好大的林園,好奇怪的題款跟落款。

後面的那一句指的是蔣宋美齡。棺木前有個花圈,上款寫著:介石吾兄,下款寫著:妹 美齡。

我那時還沒看過金鏞小說,也沒人告訴我『古代』的人稱呼自己的另一半,除了賤內、拙夫外,還有另一套叫法。至於客家山歌,以及採紅菱之類的歌曲,那裡面的『哥呀』、『妹呀』也只是聽聽而已,根本不曉得那的確是一種情況的反應。

 

外國人可不興『哥』、『妹』這種叫法,不論是哪個年代。

可是咱們的《西廂記》、《牡丹亭》、《紅樓夢》……處處有叫姊姊、哥哥、妹妹的痕跡,顯示從很早很早以前當男女發生情愫時,在想到對方、叫對方時,就會用上這幾個辭彙。

 

我比較納悶的是,蔣夫人西化很深,當年的葬儀都是西洋式。事實上,是開台灣西洋式葬儀的先鋒。怎獨獨那部份沒有洋化?怎不是用Dear husband,落款寫:Your truly……


 

言歸正傳,當年林語堂的《京華煙雲》是用寫英文的。中文版他最矚意郁達夫譯,可是郁達夫沒能完成。目前市面上以張振玉翻譯的版本較被廣為接受。據說,張是採意譯。而林語堂直至臨終前,對於中文版的《京華煙雲》沒一個滿意的。

 

我的問題當然不是原作者會不會滿意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我用古代人的稱呼法,讀者有可能不會拿看金鏞小說或是其他古典小說的角度來看這本以清初閨閣為經緯的翻譯小說,他們有可能一看到這樣的稱謂,就額上三條線。我到底要不要把這一輩年輕人的閱讀習慣考慮進去呢?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原文︰

 

On the ninth day of the ninth month, when we commemorate Lady Purple, who was treated so badly by her mother-in-law that she hanged herself in the privy she was required to clean each day…………

 

我怎麼也想不起來重陽節我們有祭祀一個叫紫娘娘或是紫夫人,而且是個死在廁所的人。上網去查關鍵字『九月九日』、『紫』、『自殺』、『自盡』、『重陽』……連找了兩個晚上,僅找到淮南有個被婆婆虐待致死的媳婦,但人家姓丁,而且並沒有寫說她是死在廁所。

後來,在偶然間,看到了一個字接在『紫』後面。姑。心念一轉,便改用︰『九月九日』、『紫姑』、『自殺』去搜尋。

這下子終於有斬獲了。可是懸疑的事情也發生了。

紫姑確實是跟廁神畫上了等號。

但廁神不跟九月九日畫上等號。

 

那段小文是這樣寫的︰

 

《紫姑也叫戚(七)姑,北方多稱廁姑、坑三姑。古代民間習俗正月十五要迎廁神紫姑而祭,占卜蠶桑,並占眾事。傳說紫姑本為人家小老婆,被大老婆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在廁間,成為廁神,所以民間多以女子做成紫姑之形,於夜間在廁所間豬欄迎而祀之。此俗流行於南北各地。最早在南北朝時期就見于記載。》

 

還有一篇更是言之鑿鑿︰

 

傳說中的女廁神,名叫紫姑,唐代人,本姓何,名媚,字麗卿,自幼聰明好學,讀書著文,長大后嫁給了一個唱戲的伶人做媳婦。唐代武則天垂拱年間,壽陽刺史李景害死了何媚的丈夫,然後把她納為小外家,何媚年輕漂亮,在李景家中遭到原配妻子的嫉妒。不久,大老婆終於起了歹毒之心,在正月十五的夜間,將何媚殺死在茅廁裡。何媚銜冤而死,陰魂不散,李景每次上廁所,皆聞其啼哭之聲,何媚的身影還常常隱現,做出“手持兵刃、大聲喝斥”的姿態。武則天聞知此事后,很同情紫姑的遭遇,便下令封何媚為“廁神”。後來,世人按何媚的樣子,做成紙人或木人,放在茅廁之中,每逢正月十五元宵節的晚上,一方面祭祀,一方面迎接廁神紫姑。祭祀時,人們口中念念有詞曰︰“子胥不在,曹婦亦去,小姑可出。”子胥指李景,曹婦,為李景的大老婆,小姑,即指何媚。傳說紫姑頗有靈氣,倘對著廁神占卜諸事,能知禍福。

 

但如果就『戚姑』跟『廁神』這兩個名詞來看,應該另一個說法更有說服力。這個說法是起自《月令廣義正月令》上面記載︰唐俗元宵請戚姑之神,蓋漢之戚夫人死于廁,故凡請者詣廁請之。

 

好了,廁神紫姑是查出來了,但日期不對,現在我該怎麼辦?

要照原文翻譯嗎?

當然要,得終於原著啊。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 Nov 17 Sat 2007 17:55
  • 找碴

 

Lisa小姐Peony In Love”不知從何處抄來一首詩,這下要把它還原可就難倒我了。

找了幾天始終無法在網路上獲得答案。這首英文詩是這樣寫的:

 

“The trees are bare.

In the distance, the honks of mourning geese.

If only my tears of blood could dye red the blossoms of the plum tree.

But I will never make it to spring.

My heart is empty and my life has no value anymore.

Each moment a thousand tears.”

 

Lisa小姐只交代這首詩是清初揚州十日期間,留在牆壁上詩句。上面沒有落款。

說來荒謬,原本是漢字詩詞,現在因為個人知識不足找不到原文,卻要從英文譯回。

如果一定要勉而為之,前面我是可以湊成五言絕句半首,  

枯樹悲鴻遠

血淚染梅紅

 

但是後半段就很難用十個字就寫完!

想來想去,我又開始賴皮了。

我不管那句never make it to spring,也不管五言對仗,或是韻腳,下半段就給它胡亂拼湊:

 

不見春日,心如槁灰,生如鴻毛,泣下千行淚。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

解決了一個。

Imperial Rites這個辭彙,如無錯誤,應該是清廷內務府編制下的掌儀司。

 

從網路搜尋到的資料,寫著: 

『掌儀司,它掌管內廷禮樂之事,諸如坤寧宮獻神祈福、皇帝拜天、祭祀堂子、祭祀清寧宮、祭祀奉先殿、供奉皇壽殿、豐澤園演耕藉禮、皇后禮蠶,以及內廷朝賀、筵宴、皇子公主嫁娶禮儀、考核太監都屬掌儀司的職權範圍,此外還兼辦畿輔、盛京等處果園賦銀,兼管薩滿神房和奏樂演戲的升平署。』

 

至於 commissioner 這個職稱,從:『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的職銜判斷,三選一,暫時就先挑『主事』定個位好了。書裡對這個職稱並沒有多作陳述,無法判斷階級層次是在哪裡。等全書翻譯完,再來做最後的校正。

 

(阿布的自言自語:為了減少犯錯,避免貽笑大方,最好呢,就是偷偷雞。在不能有百分之百確定前,不譯那個名詞,改用:『在XX處當差』或是用『XX大人』替代 。對,就這麼辦。)

 


 

本來以為是司禮監。

因為明朝的司禮監主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業務,很接近英文文意。

在明代它是”十二監”之首,為內廷權力最大之機構。清初沿用舊制,我想應該變化不大。可是再一細想,有點不太對。

明制的『十二監』主管人都是太監,而太監除了沒有妻子兒女外,最重要的是清朝不但對太監管得很嚴,還竭力貶抑他們。

所以跟《Peony In Love》裡面設定的人物不符合。書裡的談大人有妻有女,而且有在織造處待過的背景。

內務府是個龐大的機構。清朝把管理太監的機構:敬事房(成立於康熙16)就設在內務府的底下。

至於專門替皇家採辦絲織品和衣料的『織造處』,以及負責修編刊印書籍的『武英殿修書處』也都是在內務府的轄下。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Unmarried Girls' Hall→Unmarried girl,自然是閨女囉。Unmarried Girls' Hall,作者寫的不是單數,而是複數,那麼,自是指一群未出嫁的女孩住的地方。
(有這樣的地方嗎?怎看過的戲劇、小說、傳奇,都是單數的?印象裡好像《大陸尋奇》有介紹過雲貴一帶的苗族村有女兒樓的建築。好吧,那就暫時給你安個"女兒樓"的詞兒吧。等有更正確的字眼,再替你正名)。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Love is of source unknown, yet it grows ever deeper.

The living may die of it, by its power the dead live again.

Love is not love at its fullest if one who lives is unwilling to die for it,

or

if it cannot restore to life one who has died.

 

以上是《牡丹亭》作者湯顯祖自序: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的英譯。

 

如果不是接了Lisa See的《Peony In Love》的翻譯,我想我不會去看這部戲曲,即使這幾年它被炒得火熱,也即使長久以來不時聽到它的大名。對它不感興趣,是因為我一直認為它不過是另一本所謂才子佳人後花園私定終身的小說。我同情古代被禮教、被習俗、被男性壓迫得沒了自我的女性,尤其同情她們的婚姻無法自主,一生的命運永遠只能被他人左右。但要對她們在後花園看到一個陌生俊俏男子就產生之死靡他的感情,甚至很快就跟男子發生關係,就覺得作者那樣的寫法很不可思議。

 

而今看到湯先生的這番話,老實說,套句現代人的流行語:真是三條槓。

第一句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是贊同的。

生者可以死。以及生而不可與死,非情之至也。我也是贊同的。因為那有太多的案例可以佐證。

但是說為了愛,死去的人能復生,又說若是不能死而復生,就不算真情至愛,那就太荒唐了吧。

當然啦,如果湯老先生的那句話只是針對他自己的著作,只是針對他筆下的杜麗娘,那就很感人。只是,在聽了那麼多有關《色‧戒》的解讀後,我不得不懷疑那位柳夢梅兄之所以讓杜麗娘淪陷,並為之神魂顛倒,憑的其實是他的某一種高超技巧或是能力?

 

湯先生他自己都寫了,而且是借用花神一角來說明:

〔生強抱旦下〕

〔末扮花神束發冠,紅衣插花上〕

白:吾乃掌管南安府後花園花神是也。因杜知府小姐麗娘,與柳夢梅秀才,後日有姻緣之分。杜小姐游春感傷,致使柳秀才入夢。咱花神專掌惜玉憐香,竟來保護他,要他雲雨十分歡幸也。

 

linamethy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